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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

境外交換研修獎助學金

境外交換研修獎助學金申請:

您申請前往海外交換研修時,亦可申請獎助學金;獎助學金依照不同經費來源、適用身分(本國生、境外生等)、交換研修地點等標準而分為不同類型,詳見下表:

獎學金名稱 經費來源 內容 金額
學海飛颺教育部補助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赴海外交換研修補助台幣5萬元以上
學海惜珠教育部補助具中華民國國籍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學生赴海外交換研修。補助台幣5萬元以上
赴大陸校際交換獎學金教育部、學校補助本校學生(含陸生、港澳生、境外生)赴大陸地區交換研修。台幣3千元以上
學海助學金學校補助本校學生(含港澳生、境外生)赴海外交換研修。台幣3萬元以上
學文助學金學校補助本校學生(含港澳生、境外生)赴大陸交換研修。免除姊妹校學雜費
Erasmus+ 歐盟伊拉斯莫計畫歐盟 Erasmus+補助本校學生透過該計畫赴歐洲姐妹校交換。生活費每月800歐元;交通費1500歐元
UMAP 亞太大學交流會交換學生計畫UMAP 亞太大學交流會補助本校學生透過該計畫赴亞太地區姐妹校交換。免除未締結交換協議學校之學雜費

各類獎學金辦法與條件如下表:

獎學金名稱 基本條件 相關辦法
學海飛颺 / 學海惜珠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 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 交換研修地點不含中國、香港、澳門;
4.(惜珠)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下列資格之一: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3)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5)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6)同一戶籍內家屬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2、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符合當年度該計畫助學金

補助資格者可申請次年度計畫)。

3、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教育部規定
義守大學甄選辦法
赴大陸校際交換獎學金 1. 補助本校學生(含陸生、港澳生、境外生);
2. 僅限至姊妹校交換;
3. 交換期間課程成績需通過
獎學金要點
學海助學金 補助本校學生(含港澳生、境外生) 甄選辦法
義守學文助學金 補助本校學生(含港澳生、境外生),前學期學業成績需達 60 分以上 甄選辦法

欲申請者請確認您符合上述辦法之規定資格,並於填寫「出國研修申請表」時勾選獎學金申請,以便進行後續審核流程;並且於繳交資料時提交:

  1. 獎學金申請資料單
  2. 獎學金具結書
  3. 地方行政主管機構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僅申請學海惜珠者提出)

受獎者注意事項

獲獎學金者須遵守相關規定,並於出國前簽寫並提交行政契約書(一式兩份),且須在研修結束後繳交成果報告書

其它相關資料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