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及兩岸事務處】114-2學年度外國學生在校生獎助學金申請
更新日期:
一、2025年12月15日(一) 至 2026年1月9日 (五) 開放申請114-2外國學生在校生獎助學金。
二、大學部學生不需繳交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將主動為符合申請條件之大學部學生進行審查。
三、研究生因包含其他表現,故需繳交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四、所有有志工時數或服務證書的同學,請於上述申請期間將相關時數表或證書繳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服務學習時數承認至2025年11月30日。
五、更多有關外國學生獎助學金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a. 義守大學外國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b. 外國學生(在校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如下)
【公告】外國學生(在校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根據於114年11月7日核定的公告,外國學生獎助學金辦法已修訂了收件截止日。依據辦法第八條,在學生應於學期第十五週至第十八週內向本處提出獎助學金申請。
二、依據辦法第七條,本獎助學金在學生申請資格如下:
(一)就學滿一學年,前一學期班級排名為前百分之四十者;
(二)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需達八十五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懲處紀錄者;
(三)前一學期修課數至少九學分以上,如未達九學分者,其獎助學金依所修習學分數之比例調降 (獎助學金金額 X 所修學分/9)。
三、依據辦法第九條,本獎助學金申請所需資料如下:
(一)申請表(碩士班申請者需繳交本申請表);
(二)碩博士班之學系得另定學術表現排序準則,提供本處排名結果,以做為獎助學金核發之參考;
(三)海外志工服務證明;
(四)服務學習認證;
(五)其他優良事蹟或傑出表現證明。
前項第二款第四目所稱服務學習認證,係指協助本校 校務行政工作或各項活動之證明。申請所需之學期成績及操 行成績由本處統一辦理。
四、本獎學金強調品學兼優,故審查範圍除了學業成績和操行成績外,熱心參與服務學習活動也列入審查範圍。服務學習時數採計60 小時上限,其他優良表現需提供相關證書證明。
五、配合獎助學金收件截止日,秋季班外國學生獎助學金服務學習時數審查採計範圍為12 月1 日至5 月31 日,春季班外國學生獎助學金服務學習時數審查採計範圍為6 月1 日至11 月30 日。
六、服務學習時數證書需為行政單位或教學單位核發的服務時數證明正本,蓋有該單位戳章。